危险南安男子多次讨薪无果,竟爬塔吊欲轻

.............................................来源:泉州通

泉州通客户端11月17日讯(泉州晚报记者陈灵黄耿煌通讯员叶文超)17日13时许,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霞美镇某建筑工地一男子情绪激动,爬上工地塔吊欲轻生。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带队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只见一男子站在工地塔吊上摇摇欲坠,头不时地往下张望,稍有不慎随时可能坠落。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快速向周围群众了解该男子欲轻生的原因,做好防护措施,另一方面爬上旁边十三层楼高的顶楼与其沟通。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劝导,男子情绪逐渐稳定,表示愿意听从民警的安排。

经了解,男子姓夏,系该工地的一名建筑工人,被拖欠三个月的工资未发放,多次讨薪无果后他才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了解到此情况,民警陪他与项目部负责人就拖欠工资一事作进一步的协调,双方约定好调解事项。民警表示,如遇欠薪情况,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进行维权:

1、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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