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进行申报,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遵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程序申报。
二、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广泛发动符合“创业之星”“创新之星”条件的对象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2.申报人、用人单位要及时登录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年2月8日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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