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已有小区启用电动车电梯自动感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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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晚,一段“电动车进入电梯后突然起火爆燃”的视频刷爆   13日,记者获悉,爆燃事件在网上热传后,泉州部分小区物业纷纷行动起来,或者贴出告示,或者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省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警示通知,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对其进行了转发。

  小区物业行动起来

  多措施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电动车上楼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请勿将电瓶车驶入电梯,谢谢。”今日下午,当泉州市区鑫亿大厦的保安将一辆电动车推进该小区的电梯时,电梯内马上传来这样的提示声音,保安准备关闭电梯,发现电梯关闭不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则同时响起了提示铃声。

  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叶坚德介绍,这套电动车电梯自动感应系统于年11月份安装,目前整个小区安装了四个,这几天还将再安装几个。“我们小区历来比较重视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叶坚德说,他们早在四五年前就在地下停车场安装智能充电桩。

  这两天地面也刚刚安装了40个左右的智能充电桩,目前处于调试阶段,这个星期市民都可以免费充电。“地下室的充电桩主要是包月的,地面这些则是供业主临时充电用的。”

  在该小区一侧,记者见到了这些刚刚安装好的充电桩,一位业主正在物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扫码充电。“一元钱可以充电4个小时,封顶收费2元。”叶坚德介绍,业主充电时他们都可以从后台查到数据,包括充电时长、产生费用、功率以及电量等等。对于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刚刚发布的文件,他表示12日就从网上看到这消息了,马上在小区公告栏里贴出了相关的公告,公告里列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以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在市区中升雅园小区各楼栋电梯入口显眼位置看到,上面贴着“禁止电动车进电梯上楼道充电”的提示语。

  物业管理协会发布警示通知

  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转发

  5月12日,省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警示通知。记者在这份《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文件》上看到,上面写着:   

  近日,相继发生的福州某小区13岁男孩被困小区电梯自救失败坠亡、成都某小区电梯内突发电动自行车爆燃等事故再次敲响警钟。   

  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减少此类事故发生,现就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加强消防通道、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定点停放区域以及定点停放区域的充电线路、装置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装运营单位等相关部门,并做好区域防患警戒隔离。   

  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服务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充电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合理计收相关费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控。组织发动业主齐抓共管,引导广大业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抵制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   

  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并保留证据。各物业管理区域要通过业主大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通过公示)建立强制管理制度。   

  严禁各类电动自行车进梯(含电梯)、上楼、入户;对于未设单元门禁的物业管理区域要公开禁止规定,并强调不按规定自行将电动自行车辆进梯、上楼、入户的业主,要对所有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对于电动车停放充电我们之前其实已经有相关的规定了,这次的文件就是再强调、再细化,我们13日已经将文件转发出去了。希望各物业企业引起重视,增强保险保障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市物业管理协会郑炳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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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记者吴志明

实习生:刘鸿霖

编辑:翁欣桐

审核:江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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