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区通报一阳性病例,感染和工作地均

泉州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告

(年第11号)

年9月13日,接到厦门市疾控中心协查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我区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措施。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确定潘某某为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感染地和工作地均在厦门)。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综合病例的主要行程,现将潘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9月10日

19:40从厦门自驾回到皇江御景家中

9月11日

9:07-9:10中石化泉州鲤城石崎加油站

9:21-10:01浮桥友谊超市

9月12日

9:53-10:03新天城市广场内沃尔玛超市旁快剪理发店

10:10-10:45新天城市广场内沃尔玛超市

▲9月10日19:40-9月13日13:00鲤城区江滨南路皇江御景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病例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居民朋友,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者当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防控工作。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泉州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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