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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页的判决书
法官足足宣读了2个小时
今天,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吴某还等32人涉黑案
32名涉黑人员全部被判刑
他们可谓罪行累累,不仅抢夺地盘当“沙霸”,且还有持枪,甚至与卢某洋一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首个被摧毁的“黑组织”)约架斗殴。
被告人吴某还等32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
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
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鲤城区侦破的第一起涉黑组织案件
也是目前泉州市
涉案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组织案件
组织领导黑社会
头目还有“生活秘书”
多次威胁、恐吓、殴打等业主
自年起,该涉黑组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金龙街道一带的金色外滩小区、鼎盛大观小区二次装修工程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多次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强迫业主购买水泥、沙石等建材商品以及敲墙、搬运、倒板等服务。
作恶现场
“嗨吧”内起纠纷
两涉黑组织“火并”
年1月10日下午,因吴某还、黄某红等人在卢某洋的“嗨吧”内,与卢某洋手下发生纠纷,吴某还等人与卢某洋一方约架。吴某还指使下,蔡某明开车载黄某红,先后到傅某根以及惠安一朋友家中取出寄存的两支气枪准备用于斗殴,后又开车去江南街道王宫一带购买锄头柄等斗殴工具。双方先后在临漳门、动车站等地约架,后又驱车前往洛江某路口进行斗殴。
同时,吴某还以鲤城区金龙街道池峰路银河娱乐城KTV、浮桥街道宫后巷65号、鲤城区繁荣路号工厂的一间房子等地作为该组织据点,经常安排该组织成员在上述地点喝酒玩乐、共谋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事项。
32人一审获刑
“黑老大”被判20年
今天,鲤城法院对涉案32人进行宣判,吴某还作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鲤城法院对涉案32人进行宣判
对其余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七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对组织外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罚。消息来源丨东南早报、泉州晚报
作者丨许小程洪金建、黄墩良、王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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