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加工果子狸永春一人受查处泉州晚报

查获的果子狸冻品

泉州通客户端11月17日讯(东南早报通讯员康玲燕记者龚翠玲文/图)近日,永春县林业局根据有关部门转来的线索,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案。经查,永春蓬壶镇美中村个体经营者林某春在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加工野生动物果子狸(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俗称“三有动物”)冻品1件。林某春被处罚款,执法人员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没收的果子狸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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