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已启动,有意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按照文件的要求,下载相关表格,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咨询。
泉州市工商局泉州市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协会
年1月5日
泉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年度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泉工商〔〕2号
各工商分局、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6号)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合同行政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市〔〕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年度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泉州市“—年度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在市工商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负责,各有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协会等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福建省守重企业的应当具备:
1.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记注册,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连续两届泉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含本届推荐申报中的企业)。
3.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二)申报泉州市守重企业的应当具备:
1.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由各工商分局、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级“守重”标准推荐,凡有开展县级“守重“公示工作的县(市、区),推荐对象必须是年以来三届“守重”公示中至少获得一届县级以上“守重”的企业;极个别未开展县级“守重”公示工作的,以各单位对照市级“守重“标准推荐。
3.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三、评价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模式,产品或服务销售区域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五)社会信誉好。企业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年1月至年5月。
(二)工作程序:
1.通告与报名(1月1日—1月31日):在福建省“红盾信息网”( 申报企业须根据申报级别下载并填写《—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或《—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3),连同相关材料,报送给住所地县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统一考核,统一推荐报送。
2.初选审核(2月1日—3月15日):对报名的企业进行材料初审、现场指导,并根据《“—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2)或《“—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4)进行信用评价,并填报信用评价评分表。省级“守重”企业由各单位开展报名、初审、现场指导、推荐等项工作,《“—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由各单位进行初评、市局进行复评。市级“守重”企业由各单位负责报名、初审、现场指导、信用评价、推荐等项工作,《“—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4)由各单位直接进行评分,市工商局市场科将对各单位推荐“守重”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初选企业名单报分管领导审定。
各单位应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表、信用评价评分表报送市工商局市场科。
3.征求意见(3月15日—3月31日):将初选企业名单征求本局相关业务部门和市文明办、市中院、住建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海关及市“守重”企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意见。市工商局根据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形成省级“守重”企业推荐名单报送省工商局。
4.初选公示(4月1日—4月20日):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有问题的初选企业进行复核、甄别、筛选,拟定“初选公示企业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并在泉州工商红盾网、工商一体化平台进行初选公示。
5.正式公告(5月):公示“-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在市级媒体和泉州工商红盾网公示,颁发牌匾、证书。
五、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
1.报名企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见《—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或《—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一份;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简要情况一份(约字);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申报企业的材料统一报送到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汇总后报市工商局市场科。
(二)材料下载及要求
1.申报省级“守重”的企业从福建工商红盾网—网上办事—网上工商—合同业务申请模块登录,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通过后,下载《—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报名确认。
申报市级“守重”的企业直接从泉州工商红盾网上下载《—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报名确认。
2.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的数量(附件5),向市工商局推荐在本届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将《—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附件6、7)打印一份加盖公章,推荐名单应按推荐顺序排列,报送市工商局市场科。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发动。为推进“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到“守重”公示活动中,以“守重”企业作为示范带头,作为行业引领,推动我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严把工作质量。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公示工作要坚持“谁报名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环节都要落实责任、严格标准,推荐工作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推荐省级守重应当是连续两届(含本届)以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根据《“—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2)进行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业。推荐泉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根据《“—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4)进行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业。各单位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严掌握,宁缺勿滥,确保公示质量。
初选公示后,部分推荐企业因存在问题被剔除的,原则上不再替补报送。不能按时上报推荐企业名单,按自动放弃推荐处理。
(三)严守工作纪律。公示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以“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名义向企业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各地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公示工作程序,坚持自愿、公开原则,确保公示工作规范、廉洁、高效。
联系人:泉州市工商局市场科黄小辉、张坚平
联系、(传真)
附件: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3.—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4.“—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1月5日
原来穿校服还有这么多在好处!
到年国内校服市场规模有望达至亿元
惠安县推进校服产业基地建设
惠安,中国校服之都——溪东篇
爸爸,别再开校服厂了,好吗?
推广
赞赏
长按中科白癜风医院微信丹芪偏瘫胶囊零售价格元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nkyfjt.com/qzwbys/19351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