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泉州洛江一名司机
因为被前车逼得差点追尾
暴发路怒→超车→逼停
最后
两车发生事故
到底多大点事能让人路怒?
7月9日上午10时许,陈某群驾驶闽C**号牌SUV型小型汽车从市区往万虹公路方向在洛江区安吉路吉源雅苑路段与柯某杨驾驶的闽C6D1**号牌轿车型小型汽车在同向行驶过程中擦撞,造成两部车辆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洛江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询问、调取行车记录仪等手段,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非那么简单,原来,这是一起由“路怒症”引发的交通事故。
从陈某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记者看到,陈某群驾驶车辆经过安吉路吉源雅苑路段时,正好遇到柯某杨驾驶车辆调头,柯某杨驾驶车辆调头没有先转到快车道再切换到中间车道,而是直接一步到位,直接调头转向了中间车道,对正在中间车道正常行驶的陈某群造成了影响。此时,陈某群并没有选择减速避让,而是连续鸣响喇叭,而柯某杨则踩了一下刹车,差点造成两车追尾。
就是这一下,引起了陈某群的不满,他嘴里骂骂咧咧,同时并从慢车道加速超车,超车成功后,陈某群也在柯某杨驾驶的车辆前刹车减速,几乎要停车。然而,柯某杨也不甘示弱,驾驶车辆从快车道加速超车,也欲要逼停陈某群。
而陈某群车上的一名女子也在劝说他:“这没必要。”但是,话音未落,在超车过程中,两车发生刮擦。
保险不理赔各自承担损失
事故发生后,两人下车理论,随后报警处理。在民警劝说之下,在事故现场的陈某群、柯某杨保持理智,并没有发生进一步的口角或肢体冲突。柯某杨交代,当时他在掉头过程中,听到后面一直鸣喇叭,心里不爽,就在后车前面踩了一脚刹车,而陈某群也表示,以为对方故意踩刹车,然后才超车上也踩了一下刹车,随后,柯某杨又要超车时两车互不相让,才发生了刮擦事故。
民警向两人说明,因事故是两人先后超车逼停的行为导致的,是故意的,保险公司将不会对车辆受损进行理赔。
今天上午,在洛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陈某群、柯某杨分别写下了检讨书反省自己在9日上午的不当行为,并同意各自承担车辆损失,不再互相指责和追究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调整好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当“路怒族”,文明行车,主动礼让,能够避免很多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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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早报
记者:傅恒通讯员王东源
编辑:李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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