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各小学一年级秋招通知
还在陆续发布中...
今天小助手汇总了第三份招生通告,
包含鲤城实小、三实小、
通政中心小学、东湖实小、晋江实小等。
前两份招生通告合集
可以点击下方图片跳转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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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晋光小学、实验丰泽附小、丰泽实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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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西隅、实验鲤城附小、外国语附小等)
老规矩,先看目录再找学校:
(以小助手收集到的时间排序)
1.鲤城实小总校区
2.鲤城实小金山校区
3.鲤城实小笋浯校区
4.通政中心小学
5.泉师二附小
6.鲤城三实小
7.鲤城三实小惠群校区
8.东湖实验小学(原丰泽一中心)
9.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10.泉州市浔江小学
11.晋江市实验小学
12.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
13.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
1.鲤城实小总校区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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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定于年7月5日—6日,办理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手续。届时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
一、招生对象:
1.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③自年秋季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自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等5所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原则上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隘南社区;新桥社区;跃进社区;聚宝社区;幸福社区;溪亭社区:土地巷以南义全后街以东、指挥巷以南义全后街以西临江辖区户籍;中山南路东侧[双号]、……;伍堡社区:伍堡街东侧号起、、……,伍堡街西侧号起、、……,堡东7号楼起、8号楼、9号楼……;堡西10号楼起、11、12……;中山南路西侧号起、、……
三、入学年龄段:年9月1日——年8月31日
四、携带相关证件材料:
户口本、产权证、幼儿园毕业证书、儿童疫苗接种证、拆迁协议等。
五、办理流程:
①7月5日--7月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②7月7日--7月16日:汇总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③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鲤城区实验小学
年6月19日
-END-
△招生范围示意2.鲤城实小金山校区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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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区定于年7月5日—6日,办理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手续。届时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
一、招生对象:
1.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③自年秋季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自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等5所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原则上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金山社区;水门社区;金洲社区(新华路以东);新门社区:新华路以东、新门街以南部分;五堡社区:五堡街东侧号起、号、号……、五堡街西侧号起、号、号……、堡东6号楼起、5号楼、4号楼……、堡西9号楼起、8号楼、7号楼……
三、入学年龄段:年9月1日——年8月31日
三、携带相关证件材料:
户口本、产权证、幼儿园毕业证书、儿童疫苗接种证、拆迁协议等。
四、办理流程:
①7月5日--7月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②7月7日--7月16日:汇总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③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鲤城区实验小学(金山校区)
年6月19日
△招生范围示意3.鲤城实小笋浯校区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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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区定于年7月5日—6日,办理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手续。届时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
一、招生对象:
1.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③自年秋季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自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等5所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原则上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笋浯社区;金洲社区(新华路以西)。
三、入学年龄段:年9月1日——年8月31日
四、携带相关证件材料:
户口本、产权证、幼儿园毕业证书、儿童疫苗接种证、拆迁协议等。
五、办理流程:
①7月5日--7月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②7月7日--7月16日:汇总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③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鲤城区实验小学(笋浯校区)
年6月19日
△招生范围示意随迁子女报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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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区定于年7月7日—8日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就学报名登记。届时,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校区报名登记。
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
一、原籍户籍证明。
二、提供“两证”
1.“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在鲤城区内实际居住1年6个月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年3月1日前)、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1年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签发时间截止为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五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时间为年3月1日前)的证明等材料。
自年秋季招生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到公办小学入学时,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7月7日--7月8日: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9日--7月16日: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特别说明: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就读机会。
鲤城区实验小学(笋浯校区)
年6月19日
4.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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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秋季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招
生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我校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39号)文件精神,做好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就我校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PART01
招生计划数
10个班
PART02
招生年龄
户籍关系在本校服务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
PART03
招生对象
1.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
③自年秋季起,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自年秋季招生起,学校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4.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如:集体户、投靠亲属落户、租住户、非住宅产权户等),原则上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学校在招收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将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
PART04
招生服务范围
通政社区(所辖1—21组)
中山中路—号(单号)、旧官驿(东)2—26号(双号)、西街(南)1—(单号)。
新峰社区(所辖17—20组)
井亭巷、古榕巷(南)1-35号(单号)、许厝埕(北)2-30号(双号)(含市政府宿舍)。
海清社区(所辖27、28组)
花巷口—庄府巷口-号(单号)、庄府巷(北)2-38号(双号)(含泉酒宿舍)、壕沟乾(东)10-16号(双号)、花巷、下林巷、小黄门、印刷厂宿舍。
和平社区(所辖1、2、6、7、11—21组)
中山中路(东)-号(双号)、房管宿舍、镇抚巷(北)1-59号(单号)、敷仁巷(北)1-23号(单号)、南俊巷(西)-(单号)、G1、G2、东街(南)1-号(单号)、状元街、东街1号区、2号区、3号区、迎辉花苑1-5号楼、玉犀巷、新府口、观东巷、15间、后巷、龚厝巷、18湾。
新春社区(所辖5、9、10、11、14、15组)
西街56-(9组、10组、11组)、台魁巷2-18(9组)、炉下埕1-25(9组、10组)、裴巷1-31(10组)、裴巷2-38(5组、11组)、鞋巷1-5(5组、15组)、新街1-51(11组、14组、15组)。
原朝晖小学片区
东至南段新街以西、北段北门街以西。南至东段后孝悌巷以北、中段炉下埕以北、西段大寺后以北。西至新华北路以东,北至城北路以南。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图
PART05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持有本校服务区域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①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住房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三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a.房产证
b.购房合同和发票
c.银行借款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
③幼儿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幼儿1寸彩照一张。
备注: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A4规格。
2.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
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和《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声明:若出具虚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将取消就读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PART06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年7月5日—7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报名时请自带黑色水笔)
面试地点
北校区(爱国路)
逸夫教学楼一楼各班教室
报名要求
1.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时凭户口本原件及八闽健康码入校;每位适龄儿童均由一位监护人陪同;
2.进入校园时要配合测量体温、扫码,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距离;
3.学校设多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充裕,请家长勿着急,错峰到校,分散排队,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不抽烟,保持校园整洁。
重要提醒:请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来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谢谢合作。
PART07
新生录取
7月7日—7月16日:汇总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入户家访: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安排入户家访。
备注:本招生通告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年6月22日
关于我们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创办于年,前身为私立佩实小学,至今有年的办学历史。学校背靠人文胜地清源山,毗邻千年古刹开元寺,如钟灵毓秀,灵隐飞来,诗意地栖居在老城区的中心。
目前,南、北两校区占地面积共25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南校区小而精致,富闽南古建筑韵味;北校区阔大而充满现代气息。全校共62个教学班,在校生人;在编教师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人,中学高级教师9名,省名校长培养对象1人,市名校长、名师5人,省市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51人。历经百年岁月洗礼,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积淀下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百十项国家、省、市级荣誉,学校办学成果荣登学习强国平台、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新华网、东南网等主流媒体。
5.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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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在本校登记的适龄入学儿童
(一)服务片区(东梅社区、后埔社区、滨城社区):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六年提供一个学位。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
(二)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间:年7月5日—6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间:年7月6日—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登记地点: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海丝教学楼一楼。
(四)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6月下旬到所辖社区居委会领取);
2.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证明必须是产权证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
4.《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5.适龄儿童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年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学),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满7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学)的应提供当年9月1日前办理的延期入学证明(乡医院证明)。
2.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学校报名需提前书面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名。未经学校同意,超过报名时间一律取消本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3.报名登记时,家长需一次性带齐招生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登记。如果持假证登记,按政府文件规定将取消入读区公办学校资格,并报送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二、非在本校登记的适龄入学儿童
因学校片区内生源严重饱和,根据丰泽区政府年招生文件精神,居住在东梅、后埔、滨城三个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片区内已购房未入户的业主子女、户口未在年3月1日前迁入的购房业主子女,可到东海片区周边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按学校实际容量统筹安排入学。
(一)报名登记时间:年7月6日—8日。
(二)报名登记地点:东梅社区(临海小学)、后埔社区(第四中心小学)、滨城社区(渚江小学、宝山小学、云山小学)。
(三)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外来工随迁子女:(1)“二证”即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居住证);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丰泽经商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证”办理时间截止为:年3月1日前;(2)原籍户籍证明;(3)《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2.已购房未入户或年3月1日及以后入户的:(1)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3)《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三、招生结果公布:
初定于8月1日前公布(若有变动可 1.高山社区(包括原住户、中骏四季阳光)、古店社区(包括原住户、鼎盛大观二期、中骏商城、宝嘉誉峰)、金峰社区(金利来?御景嘉园、新天?城市广场、嘉龙?尚城花园、笋江花园城)、江南锦美社区(新天?城市广场)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本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③自年秋季起,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本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以落户到本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本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户籍证明、②住房产权证明(房产业主应是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③购房发票、④出生证。
2.海西汽配城(一期商铺)、中骏四季阳光7#楼、中骏商城1#2#3#楼、鼎盛大观二期9#10#楼的业主,随与其业主居住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户籍证明、②居住证(居住证办签发时间为年3月1日前);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五区人员”),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时间为年3月1日前)的证明等材料。③住房产权证明(房产业主应是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④购房发票、⑤出生证、⑥水电缴交证明。
4招生程序
6月20日: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6月20日-7月4日:
(1)家长 务必将材料按顺序放好:1.小程序预约单(排号顺序不影响录取)2.户口本(居住证)3.房产证明4.购房发票5.出生证明6.水电证明。
(2)家长 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根据小程序预约时间,携带报名预约号(彩印),及所需报名材料,按顺序到学校正式报名。
7月5日:接受古店社区、高山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6日上午:接受金峰社区、江南锦美社区(新天城市广场)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6日下午:接受海西汽配城(一期商铺)、中骏四季阳光7#楼、中骏商城1#2#3#楼、鼎盛大观二期9#10#楼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7日-7月16日: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料审核和家访,家访时间时请家长及报名儿童在家等待。
8月1日: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入学通知书。
重要提醒: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上小孩来校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谢谢合作。
5招生地点
招生地点: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咨询
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6表格下载
以下提供“泉州市鲤城区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下载,在电脑端下载填写使用。
下载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由一名家长携带到校。家长在校外有序停放车辆(尽量骑电动车前往),入校时佩戴好口罩、主动向安保人员亮码、配合测温、服从学校教师指引,保持1米间距,有序排队。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不抽烟,保持校园整洁。
7.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惠群校区)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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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生计划
一年级:1个班
招生年龄
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
招生服务范围
古店社区、高山社区
4
招生对象
1、户籍关系在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提供材料:户口本及复印件(复印从户主到小孩一页)、疫苗接种卡,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服务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报名提供材料①“两证”(居住证、务工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须附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一年工资清单。②户口本和复印件(复印从户主到小孩的这一页)。③疫苗接种卡。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两证”办理时间说明:
居住证: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鲤城区辖区内居住一年6个月(含一年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签发时间截止为年3月1日前)。
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一年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本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年3月1日前)。
3、五区人员(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中心市区的人员),无法申领居住证的,报名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时间为年3月1日前)的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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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程序和时间
1、准备工作:
6月20日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2、报名时间
(1)7月5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户籍在本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7月7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在鲤城区(本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以实际招满为准)
3、录取通知时间:
8月1日:公布服务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入学通知书。
重要提醒: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上小孩来校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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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点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惠群校区)
咨询
(1)家长进入校园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八闽健康码。
(2)以上相关证明我校将请派出所、社区协助验证,若发现虚假证明材料,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惠群校区)年6月20日
8.东湖实验小学(原丰泽一中心)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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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丰泽区印发丰泽区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政办综〔〕10号)文件精神,泉州市丰泽区东湖实验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年秋季泉州市丰泽区东湖实验小学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计划、对象及报名、登记条件
(一)招生计划:7个班(含少林校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登记条件:
本校服务区招生对象:东湖街道办事处所属的仁风、凤山、少林、松林四个社区(含辖区内单位、公共户、集体户)户籍的常住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1.持有本服务区户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持有本服务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从年开始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六年提供一个学位。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自年秋季招生起,中心市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从年开始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本服务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服务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本服务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非本服务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年3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签发时间为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四区人员”),在我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入读我校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半(含一年半)以上(截止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②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年3月1日前)。
自年秋季招生起,没有居住证的“四区人员”其适龄子女申请到公办小学入读的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校入学,分3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我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③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我区户籍的,申请就读我校,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接收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号)《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2号)精神,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校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5号),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三、报名、登记相关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7月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9日前: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随迁适龄子女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6日—7月8日: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0日前: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报名、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持有本服务片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
(4)《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2.非本服务区户籍但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
(1)户籍关系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产权人应和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
(3)《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3.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
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
住房情况和《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4.非本服务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
①原籍户籍证明。
②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证。
③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丰泽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丰泽区务工、经商)。
④《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暂住在丰泽区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出具街道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年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
2、因办学容量原因,我校只招收“两证”齐全且办证时间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手续不齐全或不按规定时间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不安排我校就读。
3、符合条件申请我校就读一年级的随迁适龄儿童,在确保我校片区内“三一致”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的对象。如超出学校招生容量,学校于7月28日或7月29日(具体时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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