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获悉,台商区残联积极开展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有关工作,切实做好扶残助残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其中,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主要是扶持30名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等,每人补助元;为2名开展种植、养殖和个体生产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省级残疾人康复扶贫资金,每人补助元。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主要为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补贴,其中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居家托养补贴80名,每人补助元;区慈善总会居家托养补贴30名,每人补贴元。
资助对象应满足相关条件。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省级残疾人康复扶贫资金扶助对象条件包括:本区户籍且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项目重点用于从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等新增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年、年、年享受该项服务的就业创业残疾人不再享受今年的补助。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条件包括:本区户籍且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未享受机构托养服务的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符合上述条件的以老养残和一户多残、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要优先安排。年享受该项服务的名对象(省级70名,慈善总会30名)原则上不再享受今年的补助,如遇特殊困难确需予以照顾的对象,应附上详细说明。
“资助对象还应明确申请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监护人)根据申请项目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提供一式三份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申请表、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享受低保或家庭贫困情况证明。”区残联工作人员小庄介绍,资助对象提出申请后,村里还要推荐,经过乡镇审查,最后是区里审核。4月—5月主要分解任务,调查摸底;6月—8月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审批;9月—10月完成网上录入,发放补助资金;11月—12月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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