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客户端3月22日讯(东南早报记者李波玲)记者从泉州市洛江区获悉,洛江区发布了第20号通告,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以及未列入集中医学观察的境外新入(返)洛人员,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在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的基础上予以奖励元。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保护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泉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如实申报。3月5日以后经全国各口岸入境抵洛的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公民,包括持有洛江区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以及洛江区域外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的(以下简称境外入洛返洛人员),应通过支付宝搜索“来泉登记”小程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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